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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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张海成与刘佳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佳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发布时间:2024-07-02 -
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庆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公开 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现公开发布线索举报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6-17 -
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下旬至7月上旬,县委派出3个常规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和下属各专业警队、乡镇公安派出所)...
发布时间:2024-04-23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5执悬1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王佳与王依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 ...
发布时间:2024-04-17 -
喜报!6人通过!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今日公布,正宁县人民法院8名干警参加考试,6人通过,其中,4人通过国家线,2人通过地方线,通过率75%。...
发布时间:2023-11-30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23-09-13 -
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5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3-07-12 -
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4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位...
发布时间:2023-07-12 -
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3)甘1025执悬3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王国泰与魏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魏 ...
发布时间:2023-04-01 -
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撤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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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7 -
正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涉案资产变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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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0 -
正宁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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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7 -
正宁县诉前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关于聘用诉前人民调解员的通告
正宁县诉前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关于聘用诉前人民调解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加大诉前解纷力度,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正宁县诉前民事 ...
发布时间:2023-02-07 -
正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的通告
正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 ...
发布时间:2022-10-16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关于涉甘肃融诚生态农业绿色产业有限公司、马军系列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布时间:2022-09-22 -
正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发布时间:2022-04-20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勇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勇实施拘留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勇有效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发布时间:2017-11-20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发民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杨发民实施拘留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发布时间:2017-11-20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红瑞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周红瑞实施拘留的,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周红瑞有效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发布时间:2017-11-20 -
甘 肃 省 正 宁 县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鹏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杨鹏实施拘留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40000元本金及利息。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电话 0934-6123201 18109347677 18109347655 ...
发布时间: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