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法院开展“家校共育”法治讲座,织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5-03-28 18:04:33 点击:
3月27日下午,正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永峰法官走进校园,以“家校携手 法律相伴 共育明天”为主题,为全校师生及家长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活动现场,正宁县南苑幼儿园校长张晓红向李永峰法官正式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这也是正宁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讲座中,李永峰法官结合30年审判实践经验,通过“法条+案例”的形式,系统解读了监护人法定职责与法律责任。他重点剖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护制度的核心条款,并通过温泉溺水、阳台坠楼、扶梯跌落等典型案例,揭示监护疏忽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上述案例引发了在场家长的深刻反思。同时,李永峰法官针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着重强调了三个关键方向:一是监护人要全面履行监护责任,杜绝疏忽失职行为;二是家校双方共同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校园安全预警机制;三是构建家校协同育人体系,通过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
针对县域实际情况,李永峰法官提出“五位一体”安全防护建议:一是强化居家安全管理,禁止儿童独处高危环境;二是建立危险行为干预机制,及时制止玩火、攀爬等危险举动;三是规范家庭安全细节,避免因食品卫生、宠物饲养等引发意外;四是全面排查居家隐患,妥善保管危险品并安装防护设施;五是落实特殊场景防护,推广儿童安全座椅、溜冰护具等专业设备。上述建议得到家长们的高度认同。

“家校共育”环节,法官着重强调“家长是第一责任人”的法律定位,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9条明确家校责任边界。他提出“四个必须”要求:1、必须树立良好家风,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孩子健全人格;2、必须认同教育理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3、必须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4、必须参与教育实践,通过亲子活动巩固教育成果。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同向发力。”李永峰法官表示,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通过“沉浸式普法”“预防性司法”等创新举措,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撰稿:张玉会 审核:彭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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