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解纠纷 优化环境促和谐

  近日,正宁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照顾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给出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解”,实现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效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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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是我县某室内儿童娱乐中心,原告张某诉称其于 20 22 年 11 月在被告某室内娱乐中心经营的儿童乐园上班期间,由于地滑导致摔倒受伤,造成左臂骨折,经过治疗后,现在左手腕仍不能正常弯曲,生活不能自理,要求被告某室内娱乐中心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费用124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庭前认真审阅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本着及时、保质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在了解双方意向后,深入分析争议焦点,向双方陈述了对方的困难和不易之处,并从赔偿标准计算方式、张某某经济情况、娱乐中心经营状况、调解效力等方面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庭审后,承办法官又在查明基本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给被告某室内娱乐中心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努力让被告某室内娱乐中心作出了让步,从不愿赔偿到答应赔偿,再向原告转达被告某室内娱乐中心的诚意及调解意见,后又多次就赔偿数额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沟通下,同意以6万元赔偿款调解结案,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原告张某感谢法官让其在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及时拿到赔偿款,被告某室内娱乐中心感谢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能以人为本,没有让案件影响其正常经营。

  近年来,正宁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提升涉企纠纷办理质效,帮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撰  稿:孙启亚

  配  图:来源网络

  审  核:杨   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