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果林惹纠纷 庭前“巧”解促生产

  三嘉乡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苹果产业是群众的主要经济来源,果林纠纷也频频发生。2024年7月9日,正宁县人民法院湫头法庭在庭前勘查过程中,巧用群众力量成功调解一起玉米秸秆燃烧损害苹果树枝的纠纷。

  2024年春耕之始,王某帮助在外务工的侄子燃烧玉米秸秆,由于风力过大,火势迅速蔓延,连烧两家玉米地秸秆,热浪紧逼康某苹果园,致使部分果林树枝因烤灼而枯死。后经乡村多部门协调无果,康某诉至法院。

  “损失难定,止损为先,宜调不宜判”这是办案团队的处理原则。雨天之后,山路难行。审判团队翻沟越岭来到火烧现场,勘察被烧伤的苹果树、了解双方真实想法,依靠群众,从法、理、情等多角度劝解,康某、王某情绪大有缓解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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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见时机成熟,说道:“好了,事就这么了结了,你们握个手。天快黑了,抓紧写协议,支付案款,赶紧准备农耕事宜吧。” 就这样,一起缠访乡村两级的果林灼伤纠纷就此了却,双方握手言和,又投入到了往日忙碌的生产之中。

  每一个涉农案件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湫头法庭将树立“大营商环境”意识,做到案涉民生无小事,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普法教育”的方式,将法理说透、情理讲明、事理辩清,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撰稿:魏亚楠

  审核:王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