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添新绿 不负好时光--正宁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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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的南住村,春暖花开,微风拂面,暖意融融。4月11日,正宁县法院组织干警赴永正镇南住村曹家豁口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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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达植树现场后,干警们迅速拿起植树用具走向植树点,立马进入劳动状态。铲土造坑、培土围堰、提水浇灌……经过一下午的辛苦劳动,大家共栽下油松等树木300余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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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后,干警们尽管满头大汗、腰酸背痛,但脸上依然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支持、参与植树造林和身边增绿;不仅要增绿添绿,更要守绿护绿,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争做文明使者,当好绿色践行者;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坚决同破坏绿化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好每一寸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