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彻底扫除全县黑恶势力,现将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举报内容
  1.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2.涉及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
  3.涉及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4.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
  5.涉及十大行业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十大行业领域: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34-6123481;
  2.信件举报:正宁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信箱(正宁县兴旺路2号);
  3.网络举报:正宁县人民法院公众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