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村部 依靠群众化纠纷

  3月25日,正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宫河镇南庄村村委会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健康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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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被告曾是朋友关系,因健康权纠纷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原因竟是被告在操作割草机时,原告与其玩耍打闹,导致被告转身时无意间用割草机割伤原告的手指,双方因医疗费用和赔偿事宜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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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案件后,法官考虑到当事人距离县院路途较远,又正值开春后农忙时节,本着司法为民、服务群众、以案释法的办案理念,决定到该村村部开庭审理此案。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依靠群众的力量化解矛盾,法庭特邀村委会干部、宫河派出所民警到场,参与本次庭审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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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并向派出所民警、村干部深入了解案件发生经过。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后经法庭审查,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的基础上,对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
 
  村委会干部及现场旁听群众对本次庭审活动给予了极高评价,建议今后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加大法制宣传,提高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