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正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正宁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1、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及再审案件;
 
  3、负责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种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县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负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案件流程管理工作、信访接待工作、司法救助等工作;
 
  6、负责抓好法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办理县委、人大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二)机关派出机构5个。包括:榆林子法庭、宫河法庭、湫头法庭、永和法庭、周家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派出机构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551.8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47.48万元,增长10.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551.8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47.48万元,增长10.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342.4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7.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6.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1.8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221.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7.48万元,增长10.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9.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需增加中央转移支付及业务费项目金额。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17万元,与上年持平。县法院预计接待24次,24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27.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达到报废条件年限的执法执勤车辆数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18万元。
 
  4.培训费1.86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39.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5万元,增加1.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县法院共有1个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8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34.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68平方米,价值417.8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231.9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49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29.15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正宁法院计划选“中央转移支付”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重点项目总额为200万元,96.63万元用于专用设备购置,合理安排采购时间,顺利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其他类项目主要有执法执勤用车购置1辆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52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6.63万元。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计划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3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县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法院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县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县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县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县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