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0 11:21:59 点击:
正宁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正宁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主要职责:
1、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及再审案件;
3、负责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种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县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负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案件流程管理工作、信访接待工作、司法救助等工作;
6、负责抓好法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办理县委、人大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二)机关派出机构5个,包括:榆林子法庭、宫河法庭、湫头法庭、永和法庭、周家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机关派出机构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530.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3.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0.94万元,下降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定,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530.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233.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0.94万元,下降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定,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113.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3.6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6.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874.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1.94万元,下降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59.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00万元,增长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费用和办案业务支出增多。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减少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97万元,下降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支出。
4.培训费2.0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减少培训。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51.8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78万元,下降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定,压减了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1个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24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95.9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68平方米,价值417.8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98.1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67.56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43.74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