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法院:横扫市外“老赖” 吹响“秋收决胜”号角

 
  8月29日至9月5日,按照正宁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安排部署,执行局干警对庆阳市区域外的“老赖”进行了集中登门造访,途径庆阳、固原、天水、延安四市,奔赴9个乡镇,行车2100多公里,共查找了19名被执行人,其中5名“老赖”当场履行了法律义务,1名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给13名被执行人限定了履行期限。
途中电话和解执行一案连夜传唤拒执“老赖”
  正宁县某建材公司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刘某住处执行,均未发现人影,最后得知其故意外出躲避执行。8月29日下午4时许,四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在去往西峰区的路上,执行干警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刘某电话,没想到电话通了,执行干警表明身份、讲明事由后,一开始,刘某一会说自己最近做生意赔了,一会又说自己生病需要花钱治疗,以各种理由予以搪塞,推脱执行,面对其这般态度,执行干警义正言辞地向其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从情理方面予以解释、开导。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苦口婆心的解释,刘某终于被执行干警高度的责任心所感动,态度开始发生转变,并称马上和申请人沟通争取和解执行。稍后便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同意执行和解,同意给对方减少部分案款,执行干警再次拨通刘某电话时,其称已经和申请人私下和解,并承认了错误,承诺于9月10前将案款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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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9时许,入住宾馆后,执行干警放下行李,拿出案卷,挨个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并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一并告知。
  晚上10时许,被执行人向某被传唤到宾馆,执行干警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法律文书,向某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但因其在正宁县某村工程款没有支付,随即执行干警拨打了该村负责人的电话,就欠付向某工程款一事进行核实,该村负责人称情况属实,执行干警告知该村负责人向某工程款暂停向其支付。
  晚上11时许,被执行人白某被传唤到宾馆,执行干警督促其执行案件时,白某一个劲地喊冤枉,其称:其叔父自己干活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导致受伤,他支付治疗相关费用实在是冤枉。对于这种“老赖”,执行干警已司空见惯,先向其打出“法律牌”,告知其如果不服可以申诉,但申诉不影响执行;接着便打出“亲情牌”,申请人受伤住院所受损失,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况且是亲戚关系,希望其转变态度,妥当处理;最后打出“强制牌”,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三张牌”打出后,白某明显招架不住,头上开始冒汗,呼吸也急促起来,积极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承诺于9月10日来法院执行案件。
“老赖”们:法院要找到你,不管何时何地!
  王某与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4400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廖某对判决不理不睬,一直未履行义务。2018年8月29日下午1时许,经过5个多小时的车程,执行干警来到廖某的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河川乡上黄村,经过询问附近村民,执行干警来到廖某的堂弟家,其称:廖某常年在外,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接着,在廖某堂弟的指引下,执行干警来到廖某家,只见几孔荒废的窑洞,大门紧锁,院子里杂草丛生,不见人烟。执行干警就廖某家庭具体情况向其堂弟作了询问,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交给廖某堂弟,等廖某回来由其转交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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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执行干警找到村支书,就廖某具体情况进行了询问,告知若廖某回家,希望规劝其尽快联系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从村支书家里出来,已是下午三时许,执行干警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在附近的小卖部随便买了几块面包简单充饥。
村委会配合给力树贩“老赖”现身法院
  周某在甘肃正宁收购苗木,欠王某、张某树苗款共计70000余元,王某、张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周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8月31日下午2时许,辗转400多公里,执行干警驱车来到周某的住所地-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复兴村,由于路况不熟,道路狭窄,警车缓缓地行驶着,途中被一堆沙子挡住去路,见此情景,执行干警迅速走下警车,徒手将沙子拨往路边,大约半小时后,沙子终于被拨开了,警车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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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3时许,执行干警来到周某家,只见其家房屋陈旧,年久失修,一对双亲年逾古稀,妻子在家照顾老人和两个在上学的孩子,家里仅凭几亩苹果树收入勉强维持家用,生活十分困苦,执行干警不时地开导、鼓励周某家属,希望他们鼓起生活勇气,对生活充满希望。
  从周某家出来,执行干警又来到村支书家,希望其联系周某,告知法院不远千里找他执行案件,村支书将周某家的具体情况向执行干警作了介绍,承诺一旦发现周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将及时报告法院。
  2018年9月5日上午,周某现身正宁县法院,对其规避执行的行为真诚向法院认错,称自己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该无视法院生效裁判,但自己这几年贩卖树苗,市场风险意识不强,导致亏损严重,资金周转困难,身上仅剩1000多元,并承诺回家后将积极向亲戚朋友借钱,早日将案件执行完毕。
杀个“回马枪”力讨血汗钱
  李某与燕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燕某缴纳部分案款后,便回到老家躲避执行,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2018年9月1日晚上6时许,离开甘肃天水市,经过600多公里的车程,执行干警来到燕某的住所地-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元龙寺乡尹屯村,燕某不见踪影,家门紧锁,经过询问邻居,得知其最近外出,具体去向也不清楚,执行干警认为既然来了,绝不能放弃,一定要找到燕某,替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2018年9月2日清晨,天还没有亮,执行干警再次来到燕某家时,仍不见其踪迹,便再次拨打了燕某的电话并告知其必须履行法律义务,躲避将会受到法律严惩。燕某说道:“我真把你们服了,我现在就想办法借钱执行案件。”。通话完毕后,执行干警就在燕某家门口蹲守。下午1时许,阳光火辣辣地照在执行干警的脸上,饥渴难耐,但仍在坚守着,大约过了2个多小时,燕某打来电话要求添加执行干警微信,称其想通过微信转账将剩余案款交清,又过了半个小时,执行干警微信收取了案款。
  随后,执行干警回到庆阳市西峰区,对15名被执行人的26笔银行存款进行了临柜扣划,金额共计11.16万元。
  我国地域广袤,幅员辽阔,远在千里之外的“老赖”也许心存侥幸,认为执行干警会因路途遥远,怠于执行,他们这样想,简直大错特错。对于区域外执行案件,正宁县法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集中时间,集中线索,科学规划路线,适时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执行,截止目前,2018年共集中执行涉区域外案件2次,执结案件2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4.82万元,依法拘传被执行人6名,司法拘留2人,极大地挫败了“老赖”“山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在此再次郑重警告各位“老赖”: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者,虽远必“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