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法院干警万强做好事不留名 
唱响“正能量”赞歌

   “我今天来是感谢那个救我孩子的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打听到他在法院工作,要不是他,我的孩子就危险了,我本想去他的家里感谢,可他坚决不让去,我只好找到单位来了……”6月28日刚上班不久,正宁县人民法院门卫室一名妇女提着西瓜、香蕉、牛奶等东西急切的述说着她的来意。后经院领导了解才得知是正宁法院法警万强做好事不留名,热心救助了一名小孩,孩子的母亲前来道谢,此消息瞬间在正宁法院传开了,干警们纷纷为万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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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晚上7时左右,正宁县人民法院法警万强抱着10个月的女儿陪他的母亲在安居小区附近散步,突然看见前面100米处躺着一个小孩,旁边一辆自行车摔倒在马路上,他意识到可能出事了,就把女儿交给母亲,飞快的跑去看情况,他看到一名6岁左右的孩子昏迷在地,头部被路上的石子划伤多处,有几个小石子已经嵌入皮肤里面,血顺着额头流到了鼻梁处,万强见情况比较紧急,且孩子年龄较小,他丝毫没有犹豫就抱起受伤的孩子,和母亲一起将孩子送往附近的正宁县人民医院,并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经医生检查包扎后不久孩子醒了过来,半个小时后,孩子的母亲闻讯赶到医院,看到孩子脱离危险,万强才抱着已经饿的嗷嗷叫的女儿和母亲悄然离开。
  
  事后,孩子的家长多方打听才得到了关于万强的消息,想要感谢他,打电话邀请其和母亲吃饭,并想亲自到其家里感谢一下,万强拒绝了,于是就有了之前的一幕。
  
  救助小孩的事情,万强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当他知道这位妇女前来单位道谢时嘴里仍不停地念叨“这都是举手之劳,是谁看见了都会这样做的,我只是恰巧路过,做了我应该做的……”可这位妇女不这样想,她说: “面对同样的情况,有的人会置若罔闻,有的人会匆忙躲过。而法院干警能主动站出来,热心救助,让孩子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治疗,我非常感激……”。
  
  万强同志是一名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正宁法院法警队工作,他做好事不留名,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向全社会唱响了一曲助人为乐的“正能量”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