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首日立马收心归位 一举执结三案

  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节后上班首个工作日,当陇东大地大街小巷仍弥漫着浓厚的节日气氛时,正宁法院执行局迅速召开节后首次工作例会,详细安排了新的一年执行工作,紧急部署当天执行任务,执行干警立即从“休假状态”切换为“工作状态”,迅速投入到新的一年忙碌的工作当中。
  案件一:周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2017年8月25日,正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准予周某和杨某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三间、华普轿车1辆由杨某折价分割给周某1万元后归杨某所有,养猪场一个由杨某折价分割给周某2万元后归杨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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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二:赵某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7年8月2日,正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张某赔偿赵某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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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三:张某某与赵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2月16日,正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赵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张某某劳务费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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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三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均未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正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执行案件,他们均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执行,电话也不接听;执行干警利用凌晨、傍晚和周末时间上门寻找,但均未找到。根据协执员反映,三名被执行人均已紧锁大门,外出务工,有意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2月22日早上10时许,根据协执员提供信息,三名被执行人外出务工均已回家过年,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当执行干警来到杨某、张某家中时,他们感到非常吃惊,真没想到大年初七执行干警会“登门造访”,在执行干警讲清利害关系后,二人放弃了抵抗,全额缴纳了执行案款。
  11时许,执行干警又来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家中,其态度极其蛮横,还说执行干警大过年上门“讨债”,缺乏人性,拒不配合执行,在执行干警讲清利害关系后,赵某某还是执迷不悟,不知悔改,执行干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法院。
  大约经过两个多小时,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被执行人赵某某抗拒执行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便打电话向亲朋好友借钱,下午3时许,该案也完满执结。
  正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帅之说:“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正宁法院节后首日执行工作开局良好,不仅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法律尊严,而且极大地鼓舞了执行干警工作士气,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正宁法院将继续以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然奋战在执行路上,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