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新兵”  出“新招”
——正宁法院聘任协执员助力执行工作侧记

       根据省市法院关于“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正宁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面宣战执行难,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出了 “以法院为主导、协助执行员为支点”的工作模式,走出了一条“依靠群众战老赖”的新路子。
协执员就是“信息员”
       “是正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吗?我是榆林子镇乐兴村的协执员,被执行人郭某今天中午从外地回来了,可能明早就走。”
       “好的,我们马上过去。”20分钟后,正宁法院执行人员赶到被执行人郭某家中。
被执行人郭某系正宁县乐兴村第三小组村民,某日下午,郭某在焚烧自家玉米杆时,疏忽大意,引燃了罗某家的油松林,给罗某造成经济损失。二人发生纠纷,罗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郭某赔偿罗某损失26060元。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随即假借外出务工,躲避法院执行,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寻找,均未见其人,法院穷尽四查措施后,仍无任何效果。
       近期,郭某回家处理家务事宜,协助执行员刘某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往郭某家,将郭某带至法院,在执行干警耐心说教下,郭某迫于法律威慑,最终将应付罗某的26060元赔偿款一次性给付到位,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罗某及其家属在领取赔偿款时,面带微笑,连声致谢,并说:“多亏法院的协执员,不然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郭某”。
       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常年在外务工,且务工地点时常变换,回家时间极不确定,使很多案件陷入了执行困局,执行成本居高不下,有的案件花费甚至已超过了执行标的,跑十几趟仍找不见被执行人,无法摸清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
       面对这种情况,正宁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足县情民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县94个行政村聘任182名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协助执行员,制定《正宁县人民法院协执员工作办法》,编印协执员电话联络簿,印制了《协执员工作情况登记册》,记录协执员参与执行的情况,建立协执员网络,利用协执员能及时掌握被执行人下落、了解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特点,让协执员提供执行线索、参与执行和解、进行法律宣传。按照其在案件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和参与执行的数量给予适当的报酬,调动了协执员的参与热情,结束了法院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正宁法院协执员共提供执行线索143条,协助找到被执行人63人,涉案金额380余万元。
 “地毯式”执行
        “你们是法院执行局的吗?我是任某某,我是来交钱的。”
       任某某,正宁县三嘉乡后坡村村民,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任某某跟执行人员“打游击”已经大半年了,半年多时间,执行人员十多次来任某某家寻找都未找到,由于三嘉乡地处偏远,距离正宁县县城60多公里,中间还要翻两条深沟,执行人员为寻找任某某费尽了周折。
       这次,任某某主动来找住在村部的执行人员交钱,是因为有4名执行人员已经在后坡村住了6天了,这6天,执行人员已经执结了5件同村村民的案件,还抓走了一个,期间,执行干警和协执员天天在村里发宣传单、播放打击“老赖”的录音,还四处张贴他的“大头贴”,任某某先一天刚刚回家,听到这些事情后,他再也藏不住了,自觉找执行人员交案款,40000元的赔偿款一次交清后,任某某也松了口气。这只是正宁法院地毯式驻村执行的一个侧面。
       今年以来,正宁法院根据执行工作实际,推行“驻村连片、集中执行”的工作模式。研究制定《驻乡(镇)村集中执行工作方案》和《正宁法院执行工作纪律》,采取“以村部为阵地,以协执员为依托,任务分解到人、案件具体到人、驻村连片集中执行”的办法,由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两名司法警察和当地协执员组成执行工作小组,执行干警吃在法庭,住在村部,逐村逐乡逐案整体推进。同时辐射驻地周边乡镇对“老赖”进行“过筛子”式突击执行。
执行人员边执行、边宣传,通过发放《致全县被执行人的一封公开信》,在被执行人住地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不间断播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打击拒执犯罪相关规定,设点开展法律咨询等各种方式宣传,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这种执行方法,缩小了执行空间和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悉,有12名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难题也可“巧”解
       李某和高某均为正宁县某村村民。某日,李某乘坐高某汽车去市里办事,返回路上,发生车祸,高某和李某均受伤,李某受伤严重,后瘫痪在床,李某的妻子起诉高某,法院判决高某赔偿李某3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虽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但因其经济困难,一时无法执行到位。李某妻子为给李某治病,举债近20万元,致使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正宁法院“驻村连片、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后,执行干警和协执员详细了解高李两家的实际情况,得知:双方本系同村好友,高某是种植、养殖户,系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在村里口碑较好,事故发生后,高某也受伤,治病花费6万余元,虽然目前一次性拿不出38万元,但有分期偿还能力;李某瘫痪在床后,李某妻子为给李某治病,向同村的5人共计借款近2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和“协执员”协商想出了一个妙法:由被执行人高某承担15万元案款,及李某的20多万元债务。执行法官和协执员分头行动,分析情况,悉心说理,李某的债权人意识到高某比李某更有还债能力,均同意将李某的债务转嫁高某,高某也愿意想方设法一次性赔偿李某15万元,而李某又念及同为好友、执行干警耐心工作,自愿放弃3万元债权,最终,这件貌似进入死胡同的案件以和解方式执结,执行干警郭建伟有感而发的说道:“这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破解执行难,我们不但要用足执行措施,也要灵活执行方式”。正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帅之同志的这句话,正是该院化解执行“死”案的工作思路。今年以来,在“活”的措施下,一批“骨头案”得以执行,广大群众看到了宣战执行难的初步战果,也看到了正宁法院决胜执行难的坚定信念。